根据省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,我县2008年5月份申请教师资格有关政策和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教师资格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(详见〈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〉)。 1、学历。师范类:中师以上学历。非师范类:专科以上学历,且取得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。 2、普通话。普通话获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。 3、定远县户籍。 二、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1、在职教师。其中下列人员按社会人员对待,可免于体检,需参加县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、能力测试。 (1)以工代教;(2)已具备教师资格,又申请其它科类教育资格;(3)申请非本岗位层次教师资格。 2、社会人员 三、申请教师资格的时间、地点 1、报名时间:全市均为2008年5月5日至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。 2、报名地点:申报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县教育局人事股。申报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。 四、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者,报名时领取相关材料,并进行以下程序: 1、有关单位填报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》。在职教师由本单位填报,乡、校聘用代课教师可由学校、中心学校予以鉴定;中师和高校毕业生被学校或其他单位聘用,可由聘用单位予以鉴定;没有单位的其他人员,由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,有无犯罪记录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。 2、体检。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参加体检。报名时领取体检表,缴代收体检费(据实收取)。体检时间为2008年5月17日,当日早晨需不吃早餐空腹抽血化验,6:30分开始。体检地点:县医院一门诊。体检结束后,体检表交一门诊处。 3、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、能力进行测试。测试办法见教育局办公室门厅橱窗中《安徽省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、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》,各中、小学均有此文件。2001年以来未录用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免于测试,需参加体检。 4、收费标准。按省物价局、财政厅下达的标准收取:(一)社会人员:(1)教师资格认定费100元;(2)证书工本费10元;(3)代收体检费(据实收取)。(二)在职教师收材料、证书工本费30元。 缴费程序:在人事股开五联缴费单后,到民族小学南侧农行储蓄所缴款,凭缴费发票回人事股交申报材料。 5、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通过上述程序均合格者,由相应的教师认定机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。 五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、能力测试有关问题 1、2008年5月17日在县公布测试各层次、各学科10课时内容。 2、2008年5月22日至23日在县教育局公布申请人测试具体时间、地点、分组名单、领取准测证。 3、2008年5月24日组织测试。 六、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1、填写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份,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,需参加县组织测试人员交照片5张; 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3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4、教育学、心理学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只限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); 5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》; 6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 7、思想品德鉴定和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。
定远县教育局 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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