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心学校、初级中学、直属学校(园):
经研究决定,2008年暑假自6月30日开始,秋季新学期9月1日正式上课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认真组织期末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。期末阶段,各校要坚持规范教学行为,科学安排复习课教学工作。要严格按照质量检测方案统一开展学生素质评价工作,加强检测管理,科学、客观报告学生素质发展水平。
二、切实抓好安全教育,消除安全隐患。放假前,学校要召开师生大会和家长会,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。加强食品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防火、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,严禁中小学生到江、河、塘、坝游泳;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上网教育,严禁中小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、游戏厅等娱乐场所。汛期来临,各校要加大安全普查力度,利用假期加快危房、危墙维修、改造工作,及时消除隐患。
三、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。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上课或补课,不得搞有偿家教,否则将严肃查处。严禁超量布置暑假作业,鼓励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,学校的图书室、网络教室要定期为学生开放,真正让学生过一个轻松、愉快、有意义的暑假。
四、加强教师政治、业务学习。暑假期间各校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。要集中时间进行校本培训,认真安排好教师参加暑期继续教育、课改实验新一轮教材培训和新学期备课等工作,做好教师考核评价工作,完善激励机制,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。
五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预收学生新学期费用。新学期开学后,严格按照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、标准收费,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,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。
六、严格值班护校制度。放假前,各校要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,要对校园进行彻底清扫,不留卫生死角。要坚持领导带班护校制度,确保假期信息畅通。严格门卫准入制度,特别对电化教室、微机室、财务室、资料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,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。
七、按时做好学校总结工作。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、本学年的工作成绩,分析存在的问题,有针对性地安排好新学期工作。各校工作总结请于放假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。
定远县教育局
二○○八年六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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